解析:
和解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具有帮助作用,但并不能够确保必定能顺利获得批准执行。和解表现出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积极向司法机关展示认罪服法的诚意,这或许会提高其获得取保候审机会的几率。
然而,实施取保候审时,仍然需要全面考量具体案件涉及的性质、情节严重度,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危害以及可能被判处的刑罚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