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以职务之便行侵吞公款的行为,判处六年徒刑往往需根据诸多要素加以全面衡量。
首先,将对涉案金额进行审慎鉴别,若金额达到重大标准,则量刑必然相应加重。
同时,还需充分考虑犯罪手段的恶劣程度、所引发的社会危害性以及犯罪者是否存在自首、立功、退赃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若犯罪情节严重,给所在单位带来了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罪行且毫无悔过之意,那么其面临的刑期也可能相对较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