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非法侵占的金额达到了二百四十万元,那么这已经构成了“数额特别巨大”,通常会被判处三年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所谓的“挪用资金罪”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通过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为私用;
2)或者将这些资金借予他人,且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的情况),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涉及数额较大的商业盈利活动,又或者涉及到非法活动等恶劣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