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划分通常如下:
1.?机动车使用人(您父亲的朋友)的责任:
- 主要赔偿责任:作为车辆的实际驾驶人,他在驾驶证注销的情况下仍然驾驶车辆,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无论事故的具体情形如何,他都要对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所有人(您的父亲)的责任:
- 一定的过错责任:您的父亲作为车辆的所有人,将车借给驾驶证已注销的人,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这种过错责任通常是次要的,具体的责任比例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法院进行判定。
3.?保险公司的责任:
- 交强险垫付与追偿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保险公司需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但在赔偿之后,保险公司有权向侵权人(即机动车使用人)进行追偿。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各方的责任划分是比较明确的,但具体的责任比例需要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各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综合确定。如果涉及到纠纷和诉讼,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