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法规,在满足以下特定情况时,可以对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
首先,当嫌疑人处于涉嫌预备犯罪或实际实施犯罪之际,或者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揭露并抓捕;
其次,在嫌疑人地点或者住所内发现确凿的犯罪证据;
再次,犯事后嫌疑人意图进行自残、逃逸或在逃跑过程中被当场抓获;
第四,嫌疑人试图销毁、篡改证据资料,或者可能会与其他嫌疑人相互串联提供虚假证言以掩盖其罪行;
第五,嫌疑人个人信息存在缺失,包括其姓名、居住地址等尚未完全查明确定;
第六,嫌疑人具有流窜犯罪倾向或者多次参与犯罪活动,以及有重大协同作案嫌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