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因犯贩卖毒品罪而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者,如在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限内并未故意实施任何新犯罪行,那么将在二年后被依法减刑至无期徒刑。
然而,如果犯罪者能够确实展现出重大立功行为,那么也会被依法减刑至二十五年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