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践中,因醉酒驾车而受到刑事拘留措施的人,其所承受的罚期往往并不只限于三天。此举系由于醉酒驾车构成了危险驾驶罪这一犯罪事实,被视为是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必要环节。接下来,将会进行更深入的侦查活动,紧接着进行相应的审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期间即被警方留置拘禁于看守所内的时间段,一般应设定在十至十四个日历日内,同时也不能超越三十七天这个最长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