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借出款项却未能获得偿还者选择与配偶离婚,那么作为债主,便有权向这对夫妇共同索求其所欠债务。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任何于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产生之债务,通常会被判定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除非存在确凿的证据证明此债务应当独自承担。
然而,夫妻之间在离婚之际对这些共同债务的分配处理,并不会对债权人向他们双方追讨权利造成任何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