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用并未存在一个固定的最高限额,其数额主要依据子女实际所需、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力以及所在地域生计水准等诸多关键要素进行综合考量而得以确定。一般情况下,倘若支付养育责任一方拥有较丰厚的收入来源并且子女在生活、教育方面所需要求较高,那么相应的抚养费用则可以适度增加。但是同时也必须注意到这之中的合理性与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