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当事人被判处刑事责任之后,通常情况下不可能再进行取保候审这道程序。取保候审特指在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在法院做出最终判决之前施行的强制性司法手段。当已经确定了当事人的罪行且其已进入执行阶段时,就表示该案件已经经历过严整的审判过程并做出了最终裁决。
然而,如果有特殊情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比如患有严重疾病急需保外就医等状况,那么仍可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