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时应如何分割夫妻财产,法律是这样规定的①夫妻一方的财产归离婚当事人各自所有;
②夫妻共同财产由离婚当事人平等处理。
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是: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男方或女方谁提出离婚并不影响财产分割,但若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而导致婚姻解体的,过错方应该少分或不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