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环境污染罪案件来说,在满足某些特定条件的状况之下,确实有可能性会被判处在缓期内执行刑罚。
然而,对于这样的案件,缓刑的具体执行需要兼顾考量犯罪行为的细致情状、其对社稷所带来的实际威胁以及罪犯自身的悔过表态等等多个关键要素。举例来说,若犯罪情节轻微且罪犯本人具备真诚的悔罪态度,同时也没有再度犯案的明显风险存在,且最后结论显示缓刑对罪犯所在社区并无不尽人意之处时,那么该种状况确实有可能导致法庭进行缓刑审理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