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涉及年满17周岁子女的抚养权判定诉讼问题,司法机关会以全面且深入的态度去审慎处理,并给予孩子的主观意向足够的重视和认可。当孩子拥有明确并真实的个人意愿,愿意选择与某位家长生活在一起时,法庭一般都会优先倾向于遵循他/她的决定。
然而,在做出判决的过程中,法官们还需综合各方要素进行细致的衡量,比如父母各自的育儿能力、经济承受力以及对孩子情感联系的紧密程度等等。
此外,若有任何一方存在可能对孩子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的行为或习惯,如不良癖好、家庭暴力等,这些因素均将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到抚养权的最终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