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企业面临破产或者倒闭时,其针对个人的债务问题将会依据企业清偿事务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假设该企业已选择开展破产清算,那么将会依照严格遵守破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所有财产进行全方位且深入的评估及分配。通常而言,在清偿环节中,首先会负担起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的清偿责任;
其次是被雇佣员工的薪资福利、社会保险费和应有的法定补偿金会比普通债权更优先得到偿还;
最后,才会按照普通债权的比例来逐一偿还个人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