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定义,对于收售赃物的行为,我们可以称之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收益方面的罪犯,其在法律层面上被赋予了特定的含义。
然而,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明确制定,对于那些明知是由犯罪所产生的利益及其附带的收益而加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采取其他手法进行掩盖和隐匿的行为,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可能要接受罚款的处罚;若此类违法行为的情节较为严重时,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依法支付罚金。
至于“情节严重”这一概念的认定标准,通常而言,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总值一旦达到十万元以上,便可视为“情节严重”。但是,具体的定罪与量刑过程,还需结合犯罪的性质、情节、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等多重因素来做出最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