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而言,借贷纠纷起诉至判决结案所需耗费的时间取决于诸多因素而有所差异。倘若该案件适应于简易程序审理,那么通常要求在立案当日或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立案及处理。
然而,若是适应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则必须在立案当日或之后的六个月以内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若有任何特殊情形需延期处理,须获得本院院长的批准方可延长六个月。如遇有延长期限仍未能解决的问题,应提交给上级人民法院作出批准。当然,案件的复杂性、被告方的传达状况以及双方当事人是否申请鉴定等众多因素均对审理期产生着直接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