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肇事后选择逃避责任且未能使受害者见到自己,这可能涉及到各种复杂因素与情况。通常情况下,在事故刚发生时,为确保伤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以及充分的休息,负责处理该事件的机构或部门可能会限制肇事者与其见面的机会。
然而,若是这种限制长期持续,那就可能存在着某些不合理的地方。从法律层面来看,肇事逃逸无疑是一种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明确规定:当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必须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若造成了人身伤害,车辆驾驶人还需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救助受伤人员,并及时向所在区域的执勤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如因救援受伤人员而需要对现场进行变动,也必须标记出变动的具体位置。
同时,身体或精神正常的搭乘车辆人员、过路的车辆驾驶人和行人等,都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帮助。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比如与处理此次事故的交警部门进行深入沟通,仔细了解详细状况,同时表明您的真实诉求。
此外,您还应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