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网络贷款产生纠纷被诉诸法庭时,开庭地点通常是由负责审理此案的法院来确定的。在一般的情况下,我们会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就是说,由被告的住所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
然而,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和其经常居住地并不一致的话,则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
然而,如果在借贷合同中有明确的关于管辖法院的约定,并且该约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那么就应当依照该约定的法院进行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