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婚姻关系的范畴内,假若一方由于参与赌博行为而间接引发的债务问题,通常都不能被判定为夫妇双方共有的财务负担。在此情况下,另一方并无义务或者权利去承担这份还款重任。究其原因,乃是因为赌博作为一种非法的经济活动,它所衍生出的债务并不受任何法律条款的维护与支持。从法律角度来看,夫妻共同债务的完全定义是指那些为了满足夫妻二人共同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负债。
然而,由于赌博所导致的债务并非用于家庭的正常生活开销,因此无法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