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刑事案件上诉流程的介绍如下:对于被告人和自诉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来说,如若对所在地段各级人民法院所做出的一审判决或裁定并不满意,有权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同时,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及近亲属在征得被告人的认可后,同样可提出上诉。关于上诉时限的规定有如下要点值得注意:若对判决表示不满进行的上诉与抗诉,需遵守的期限为十个自然日内;而对于裁定表示不满进行的上诉与抗诉,应在五个自然日内完成;相关计算日期的起点是从收到判决书和裁定书本天开始算起第二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上诉的提起】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