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缺乏书面借据但实际交付了现金的前提下,当事人仍然拥有提起诉讼的权利,然而需要面对一定程度的证明挑战。在这类情况下,建议当事人尽全力搜寻并展示与借贷事件相关联的其他凭证,比如可靠的证人唾液、两人之间的线上交谈记录甚至是对话录音等等。若无充足充分的证物支撑起当事人的主张,当事人便有可能遭遇法律上的挫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