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面对企业破产却无以还债的困境,必须依照严谨规范的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
首先,作为破产主体的企业应当依法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经审查后若法院认为请求合理,便会正式受理此案并指派破产管理人为企业提供专业的管理服务。破产管理人将负责对企业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状况进行详尽的清点与记录。随后,他们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精心制定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严格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进行公平公正的分配。
至于那些无法偿还的债务,在破产程序圆满结束之后,未能得到妥善清偿的债务往往会依据法律规定而被豁免。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某些特定类型的债务或许无法获得豁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