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限问题,是依据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定最高刑罚标准来进行区分的。具体而言,对于法定最高刑罚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其诉讼时效期限应设定为五年;若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则其诉讼时效期限应设定为十年;而对于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其诉讼时效期限则应设定为十五年;
至于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犯罪行为,其诉讼时效期限则应设定为二十年。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该类犯罪行为进行追诉的,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