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于破产状态并背负重大负债压力的情境之下,寻求执照申请应全面权衡各类考量要素。首要任务在于判定破产程序是否已成功宣布终止,以及债务偿还状况究竟如何。若经过严谨而合法的程序达成破产阶段性成果,同时债务已根据破产法之规定进行了妥善处置,那么便可依据相关行业特定的准入门槛及法律法规之要求,参照常规步骤尝试申请执照。
然而,若破产事宜尚在进展过程中,抑或遗留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债务问题,这恐怕将对执照申请审批造成不小的困扰。在此种情形下,您的信用评级很可能遭受挑战,进而引发相关监管机构审查执照申请时更加审慎警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