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普遍意义上讲,合同并非一定要求具备某种正式规范的格式。大部分种类的合同可以采取口头陈述或其他非正式方式达成,只需满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共同意愿与合意,即可产生生效力。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特定的合同类别,诸如房屋销售合同以及贷款合同等等,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加以体现。这主要是为了确保贸易活动的安全性以及确立并明确各方的权益及责任关系。在实践过程中,采用书面合同的方式能够更为有效地预防可能出现的争端及纠纷,同时也为未来可能发生的诉讼提供坚实可靠的证据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