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的情况下,对于已经交纳了定金的二手房屋交易,倘若买受方因故决定放弃购买意愿,那么此时要取回定金是相当困难的。这主要是由于定金所具备的保证合同顺利履行的特质所决定,当买方违反了合约义务时自然也就失去了请求返还定金的权利。
然而,若出现了某些特殊状况,例如出售方违约、或是经由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予以退还等情形,那么定金也是可以酌情考虑进行退款处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