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而言,担保人对借款人提起诉讼的时效期数为连续的三年。在此期间,担保人得以依照法定程序向法庭进行诉讼,以求得借款人如约履行其应承担之债务责任。
然而若是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借款人自愿承诺履行债务义务,或者担保人向借款人提出了明确的权利主张等,则诉讼时效将会被中止。自此之后,若相关程序宣告结束,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