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所规定的对各类安全事故行为应追究法律责任的具体标准,主要基于事故的严重性以及责任主体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过失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判断。通常情况下,对于那些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事故,其对应的惩罚措施将会更为严格。若责任主体未能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存在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样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情节较轻者,可能仅需接受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而情节严重者,则有可能被勒令停产停业整顿,乃至吊销相关证照等更具实质性的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前款罚款数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