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有关借款合同纠纷的法定请求权行使期限被设定为三年。若借款合同上明确约定了应还还款期限,那么相关的法律诉讼时效便自该还本付息的协定最后期限开始计算;若未对此进行明确的商定,债权人有权随时向债务人提出支付借款的要求,不过需要给予债务人适当的准备时间来执行此项请求,在此情况下,相关法律诉讼时效将从债权人向债务人正式提出权利主张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然而,若在法律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曾向债务人提出过权利主张,那么法律诉讼时效将会被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