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孕期、分娩期以及哺乳期统称为劳动合同之“三期”。在此期间内,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并导致劳动合同提前终止,被雇佣者有权获取赔偿。赔偿金的设定通常根据被雇佣者在用人单位实际服务的年限为依据,每满一整年便需向其支付等同于两个月基本工资的补偿费用;而未足一年的服务年限,则将按正常一年进行计算。
至于工资的计算标准,则以被雇佣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工资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