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需要进行的流程即为申请环节,作为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依法请求法院启动破产重整程序。紧接着的步骤即由法院予以受理并指派专门的管理人员——即“管理人”履行职责,负责接手、监管企业运营状况和全面清点企业的资产与负债状况等事宜。随后,便需着手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其中应涵盖债务偿还方案以及企业未来经营策略等重要内容。待草案拟定完毕之后,便需提交至债权人会议进行深入讨论及投票表决。若该草案最终得以顺利通过,则需经过法院的严格审批后方能正式实施。在整个执行过程中,法院和管理人将会对其进行严密的监督与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