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走私烟草制品价值达50,000元人民币的案件,可视为情节轻微的个案。在此类情形下,涉案人员有可能受到行政制裁,具体措施包括没收走私货物、物品以及违法所得等。
此外,还可能面临罚款的处罚。
然而,若该行为已触犯刑法,则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刑事责任追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罪犯通常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需缴纳偷逃应缴税款数一倍以上至五倍以下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