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追索时效,法律规定通常为三年。在此期间内,受害方享有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获得赔偿的权利。
然而请注意,若伤害情况较为显著,则应自受伤之日起计算;倘若伤害在当时未能被察觉,但经过后续检查得以确诊且能够证明系因侵权行为所致,那么追索时效应当自伤势确诊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