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协商未果之后,关于抚养费问题的司法裁决将会在全方位的考量下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是子女的实际需求,其次是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准。对于那些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来说,抚养费的具体金将根据其月总收入的20%到30%之间进行裁定;而对于同时承担两位及以上子女抚养责任的家庭,这个比例可以适度上调,但一般情况下不能超出月总收入的50%。
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的数则会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并以上述比例为基础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