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预付款必须以正式明确的书面词汇进行约定;接下来,具有约束力的预付款协议会在预付款实际交付使用之时开始发生效力;
再次强调,预付金的大小应该由协议双方共同商量决定,但是其数值不能够超出主交易合同总价值的20%,如果超过该比例的部分将不会被认为具备预付款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