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女方怀孕这段特殊时期内,男方一般无法主动申请解除婚姻关系,唯一例外情况即为法院认定此举具备充分必要性。
然而,若由女方提出离婚诉讼,则男方无需承担任何法定的赔偿责任。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倘若男方在此过程中存在明显过失行为,如重婚罪行、与第三者同居事实、对配偶实施家庭暴力等恶劣行为,那么女方作为无辜受害方可据此向男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除此之外,倘若双方能够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男方同意向女方提供一定度的经济补偿,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也是被许可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