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各基层人民法院所辖之民事审判权限范围涵盖了诸多方面。主要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家庭关系及其附属遗产继承方面的纷争;涉及到财产权益的各类纠纷,如物权纠纷;关于合同、无因管理以及不当得利等事项引发的争议;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责任纠纷;与人格尊严和权利保护有关的纠纷;以及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等相关事宜。在众多的民事诉讼中,绝大部分的首次审理案件皆由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