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债款争议的诉讼案件中,一旦由法院正式接受审理后,通常便会将起诉书副本以及传票等法律文书递交给被告人一方,被告人则有义务在指定期间之内提交自己的答辩状。在该阶段之后,法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安排开庭日期并通过提前通告的方式使各方获得知晓。到了正式开庭的时候,各方将按照要求进行举证、质证以及辩论环节。倘若案件的事实情况清晰明了且证据充足,那么法院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公正的判决。
然而,如果案情较为复杂,可能就需要再次组织开庭或者进行深入的调查工作。在判决结果公布之后,任何一方如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都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假如被告人未能依照判决内容履行相应责任,原告人有权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