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刑事案件追诉期限的具体规定,其考量核心主要是涉及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及法定最高刑罚。具体地说,对于法定最高刑罚低于五年有期徒刑的情形而言,追诉期限设定在五年内;而对于法定最高刑罚超出五年但未达到十年上限的情况,追诉时效则通常设定于十年内进行;当被认定的法定最高刑罚超过十年,但仍在有期徒刑范围内时,追诉时效便延长至十五年;
最后,当法定最高刑罚上升至无期徒刑或死刑级别时,追诉时效将不得不继续延长,设定为二十年。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被判定的刑罚在二十年后仍然未满,但如果司法机关认为有必要依法开展追诉活动,未来也需申请并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方可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