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盗窃犯罪案件中,涉及的涉案金一般被划分为三个等级。当盗窃公私财产的价值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时,属于“数较大”范畴;如果涉案金超过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那么就可以视为“数巨大”;而当涉案金超出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时,则为“数特别巨大”。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地理区域内,具体的金规定或许会存在微小的差异,这主要取决于该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司法实践经验。因此,准确认定涉案金对于合理裁定盗窃行为的刑罚程度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较大”、“数巨大”、“数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是否达到“数较大”、“数巨大”、“数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