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当家庭暴力事件发生后,法院在对子女抚养权作出裁决时,往往倾向于批准让遭受家庭暴力侵害较少或没有遭受过家庭暴力的一方拥有监护权。这是基于家暴行为被普遍认为对儿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发展具有负面影响之故。在做出决定之时,法院会全面审视儿童的年龄、个人意愿、监护人的经济能力和家庭环境等多种因素,然而家暴事件这一特殊因素无疑会对实施家暴的一方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