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因离婚导致其中一方背负银行借款的情况发生,而另一方有意向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讨,那么首要条件即是确定该债务属性,到底是属于欠债人个人的单独债务,还是涉及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假设确系个人债务,则可直接以欠款方作为被告向相应的司法机构提出诉讼请求。在这个阶段,所需提交的材料应当包括详细完备的起诉书、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资料以及能够支撑欠款事实的相关凭证。同时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还需特别留意对所涉债务状况及自身主张的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