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众多刑事案件之中,商业贪污罪属于向公众公开审理的公诉案件范畴之内。所谓公诉案件,系指由国家司法机关的检察机构代表整个国家,向具备管辖权的法院依法启动诉讼程序,以追究其所指控的被告人的刑事法律责任的特定类型案件。鉴于商业贪污罪往往对公司、企业等商事主体的财产权益造成极大的侵害,且直接破坏了法制化的市场经济环境,乃至威胁到广大民众的公共利益,因此,此类案件通常会由检察机关作为公诉方,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