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离婚的情况下,对于一方所负担的债务,其处理方式取决于此笔债务是否被归类为夫妻共同债务。若此笔债务确实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之后,双方都有义务对此进行共同偿还。反之,若某一方的债务被确认为其个人债务,则应由该负债务的一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判断一项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关键在于审查该笔债务形成的原因以及用途。具体而言,这包括债务是否源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或者是否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亦或是用于夫妻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