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案者的诈骗行为若被认定为犯罪,则其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不超过37个自然日。当公安部门展开拘留行动之后的第三天,若发现有必要进行逮捕,应立即将相关申请提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批。特例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能会延长1到4个自然日。针对流窜作案、重复作案或群体作案的重罪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进一步延长至30个自然日。检察机构自接收到公安机关所提出的逮捕申请之日起的7个自然日内,应当对是否批准逮捕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