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轻伤的判定标准在现行法律法规中有详尽且清晰的明文规定。概括来讲,凡是导致他人身体肢体或容颜产生一定程度的损害,影响其听觉、视觉及其他重要器官功能部分或完全障碍的,或者其它对个人生命健康构成中等以上伤势的损伤,均可被认定为轻伤,其中包括轻伤一级与轻伤二级两个等级。例如,颅骨骨折、鼻腔出血等皆属于此类范畴。然而,要准确判断某一具体伤害行为是否达到了刑事拘留所要求的轻伤标准,则需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专业鉴定,并结合伤害发生的部位、严重程度以及康复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1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3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