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女性提出离婚请求时,首要任务便是对夫妻二人能否就离婚事宜达成共识进行深入的衡量。如若双方观点能够达成一致,便可选择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前往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然而,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那么女性有权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在此情况下,法院将依据夫妻之间的情感状况、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财产分配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考量,并据此做出最终裁决。在整个处理过程中,男性应当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保持理智与冷静,以期通过理性沟通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