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一般的情况下,因触犯寻衅滋事罪而导致的刑事拘留期通常不会超过三十七日。然而,若该行为涉及到犯罪活动且被依法逮捕,那么侦查期间的羁押期限将会相应地延长。对于寻衅滋事罪的惩治力度相对较大,若情节轻微,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罚;反之,若情节恶劣,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可附加罚金的惩罚。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并非最终的法律制裁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