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离婚之后孩子抚养费支付金额的设定,通常会根据未成年人自身具体的生活需求,以及父母双方经济承受能力及该地区社会普遍生活水准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与评估。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父母而言,他们所承担的抚养费用一般可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进行计算并予以支付;而对于需负担两个或以上子女抚养费用的家庭来说,这个比例则可以适度地提高,但同时也要保证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为限。若是夫妻双方均没有任何固定收入,那么所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用便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利用上述同样的方式来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