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未导致受害者轻微伤害,亦有可能触犯抢劫犯罪。然而,值得强调的是,抢劫罪的成立并不以对受害者造成轻微伤害作为必备要件。抢劫罪,是指行为人为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在现场针对财物的所有者或者保管者,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性手段,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因此,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足以压制受害者反抗的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性手段,并且成功地夺走了他人的财物,那么便可以认定其已经构成了抢劫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